1、宣傳和貫徹國家和行業有關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決議。
2、負責制定并實施項目安全管理制度、文明施工規定和消防制度,并負責整個施工現場的安全規劃布置和標識工作。
3、隨時督促檢查項目和班組執行安全性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情況,對違章和冒險作業要立即勸阻,對有可能造成重大傷亡事故者,有權先行令其停工。
4、參加公司組織的每月安全大檢查,對公司提出的安全問題的措施和意見要積極落實整改。
5、參加項目每星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并填寫安全生產檢查表。
6、協助項目和班組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學習,負責對施工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7、負責指導、督促、檢查施工隊的班前安全活動。
8、經常對施工現場、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各種不安全問題井及時向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匯報,發現嚴重不安全隱患和特別緊急情況時,有權指令先行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生產經理進行處理。
9、檢查落實各種安全生產合同的簽訂工作和各級安全技術交底情況。
10、負責安全生產資料的編制、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11、具有5年以上安全管理工作經驗,熟悉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項目管理。
12、用工方式為勞務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