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助工程部工程副總監、總監管理本部門的工作;
2、負責制訂本部門公共設備和設施的標準操作規程、管理規定及相應記錄。
3、參與公司設備設施的選型,協助各部門編制URS、置換及報廢處理方案,經公司負責人批準后具體實施;
4、參與公司新建、技改項目的立項工作,并配合竣工驗收工作。
5、參與公司自檢,并組織部門人員對涉及本部門的缺陷進行整改;
6、建立健全設備檔案,收集設備信息,并提供技改方案。
7、配合工程部公用系統相關設施設備的驗證工作;
8、負責公司固定資產的采購與處置的工程部部門審批工作;
9、配合確保生產廠房設備設施的運行和維護符合GMP要求。
任職要求:
1、有5年以上工程部部門管理相關經驗。
2. 具備扎實的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熟悉GMP等法規要求。
具備工程項目建設相關經驗。具備良好的組織協調能力、溝通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團隊協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