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統籌、協調物業管理服務運營工作,合理分配各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2、督促公司各項管理服務工作方案、措施、目標的執行,及時解決管理服務中存在的問題。 3、指導、監督保證各項管理、服務、經營的工作順利進行。 4、制定物業管理服務經營服務目標及主作執行計劃、方案,建立健全商業物業管理服務管理體系,包括一系列規章制度、操作程序,規定各級人員的崗位責任,節能降耗控制成本,開源延伸經營方案,保證各項管理服務工作的高質量。
5、負責與派出所、街道辦、綜治辦等政府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工作。
6、提前做好預險方案及措施,及時、有效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7、負責部門員工專業知識培訓的計劃與執行。
8、制定物業服務及投訴處理程序并培訓員工。
9、能接受公司安排調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