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要求:
1.取得機械/材料/工藝工程學位或文憑,并且至少有5年煉油廠/石化廠/化工廠/電力廠/制藥廠相關項目經驗。
2.熟悉管道材料行業規范、國家及地方設計規范和標準。
項目責任:
1.根據適用的項目程序和標準,包括公司和/或項目安全和質量控制程序,在保證工時和成本預算以及項目進度目標的范圍內執行分配好的工作。
2.與項目上合作的工程師及時溝通并解釋客戶的要求和行業相關規范標準。
3.負責根據客戶和/或公司對管道材料的要求編制項目規定。
4.負責審查并指導幫助公司和客戶編制適用于管道材料規范、辨識和采購的項目規定及程序。
5.負責與相關專業負責人、管道專業主管和設計經理及時溝通,制定項目所需的全套管道材料規定和保溫與涂漆規定。
6.參與項目管道材料統計(MTO),材料清單(BOM)和材料請購單(MR)的發布。
7.負責在技術方面審查并核準供應商的采購報價,發布技術評標(TBE)。在技術方面核準訂單變更摘要。
8.向管道專業負責人建議:
?任何重大失誤的原因及提出的糾正措施。
?所有政策事宜、重大技術問題以及與其他團隊未解決的分歧。
?客戶提出的可能構成合同變更的變更請求。
9.與設計和其他部門(包括工藝、概算、采購、施工和分包合同)協調和溝通。必要時與供應商和其他部門一起參加會議,并在規定的職責范圍內就問題提出建議。
10、建立和維護項目文件歸檔系統,并妥善完成所有與項目相關的工作。
非項目相關工作的責任:
1.執行管道專業負責人分配的其他任務,特別是:
a) 及時了解管道材料的最新技術,并調查新產品和方法的技術可接受性。
b) 提出提高效率和服務并降低成本的方法。
c) 協助人員開發和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