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任職要求:
1.大專及以上文化,年齡30--45歲,身心健康,中共黨員優先;
2.退役軍人或在中小學從事安保管理五年以上;
3.熟悉高品質中小學校區安保團隊建設、培訓、安全保衛、教官、內外部聯絡等各業務工作,同時熟悉德育管理工作優先;
4.工作地址: 集團下屬中小學校(郫都區團結校區)
二、應聘資格與要求:
(一)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教育事業,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
(二)有教育情懷并認同我校人才培養理念,服從學校工作安排,具備扎實的教師基本功和學科專業素養;
(三)無師德師風失范情況,無違紀、違法記錄;
(四)身心健康、樂觀向上,充滿正能量,達到事業單位聘用的體檢標準;
(五)善于學習,樂于專研,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創新精神;
(六)關心愛護學生,綜合素質強,有較強的責任感和進取心;
(七)有應聘崗位的教師資格證,師范院校及其他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碩士、博士學歷優先考慮,專業與任教學科一致;
(八)具有3年以上班主任經驗或具有教研管理、科研規劃、德育管理等相關經驗者,或獲得區級以上榮譽稱號或表彰的優先考慮。
(九)年齡不超過45周歲,特殊人才(正高級教師、特級教師、省級以上優秀教師、地市級學科帶頭人等)可適當放寬。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 曾被開除中共黨籍、開除公職,或黨紀處分尚在影響期,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3. 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 有精神病史的;
5.曾有涉黃、涉賭、涉毒、酒駕、醉駕等違背社會公序良俗或違法犯罪等行為的;
6.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7.其他有違師風師德不適合教師職業情況的。
職位福利:五險一金、包住、餐補、節日福利、單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