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負責鍋爐正常運行、日常巡檢和日常維護保養工作,減少跑、冒、滴、漏現象。
2.負責鍋爐軟化水、爐內水檢驗處理工作。
3.負責嚴密監控壓力、水位和鍋爐的運行狀況,正確調整有關參數。必須按照鍋爐房的有關規定做好日常工作(沖洗水位表、定期排污和試驗安全閥等)。
4.負責檢查鍋爐各部位如:人孔、手孔、受壓元件及省煤器、除塵器、水泵是否正常及整齊管道、煙道、送引風機等情況。如檢查有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和報告。
5.負責填寫交接和運行記錄。
6.負責保持設備的完好率和鍋爐的熱效率。
7.負責隨時掌握蒸汽使用情況,根據調度指令和供暖用蒸汽量及時調整負荷。
8.負責本崗位的安全工作。
9負責本崗位發生異常情況及時向上級主管報告。
10.完成公司及部門安排的其他工作。
任職要求:
1.高中及以上學歷。
2.從事鍋爐系統工作1年以上,有鍋爐操作證及鍋爐水質化驗員證。
3.要求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無紋身,無犯罪記錄。
4.家附近者優先考慮。
5.有農村就業轉移證的,優先考慮。
原標題:《鍋爐工》